關于開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桂環職辦〔2022〕3號
各市職改辦,各市生態環境局,本廳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以下簡稱文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度我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對象和途徑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廣西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專業技術資格相應評審條件,可按規定申報職稱(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1.在廣西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從事生態環境保護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2.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
⑴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及認定。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⑵除按規定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外,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⑷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⑸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途徑
1.申報人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2.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自由職業者,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途徑申報職稱。
3.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確需我區參加職稱評審或委托我區代為評審的,由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出具授權或委托函(模板見附件6、7),按照我區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評審。
4.本地區本部門不具備條件組建相應評委會的,可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三條規定,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評審權的評委會評審。委托評審結果,由委托機構和評委會組建單位在各自范圍進行公示,由委托機構按規定權限進行確認。
5.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二、評審條件
(一)申報人員應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桂職辦〔2019〕35號)規定的相應條件(附件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對學歷、資歷作出的新要求,學歷、資歷條件從其新規定。破格申報的應符合上述評審條件的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無職稱申報有關規定條件和范圍。
1.正常晉升條件
⑴正高級
具備工程類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⑵副高級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滿足以上學歷之一,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
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2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4年以上。
⑶中級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滿足以上學歷之一,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
⑷初級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滿足以上學歷之一,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
⑸員級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或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2.破格條件
⑴取得大專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在企業或縣級以下事業單位工作,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的,滿足評審條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報正高級工程師。
⑵在企業或縣級以下事業單位工作,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20、15年,可分別破學歷或資歷申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⑶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可提前一年申報。
(二)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試行)》(桂職改〔2018〕1號)規定直接評審高級職稱。海外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三)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等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3個領域不在其內。
(四)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
(六)繼續開展職稱“定向評價 定向使用”工作。職稱“雙定向”評審政策適用于我區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羅城、樂業等8個掛牌督戰縣專業技術人員(含縣城所在地及駐縣企事業單位人員)。
1.放寬學歷、資歷條件。8個掛牌督戰縣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職稱最低學歷可視情況放寬至大專,申報中級職稱最低學歷可視情況放寬至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放寬學歷人員申報副高、中級職稱的,應分別取得下一級職稱滿5年、4年。在8個掛牌督戰縣累計工作分別滿5年、10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報中級、副高級職稱。
2.8個掛牌督戰縣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對各系列評審條件中規定的論文、科研條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夠體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和水平的專業工作總結、課題、校本研修、技術推廣總結、工程項目設計方案、項目驗收報告、技術創新、專利成果等替代。
(七)在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機構)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
(八)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及時辦理轉評職稱,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九)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三、申報專業
申報專業: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確定后不得更改。評委會僅限: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副高級評委會、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中級評委會。
四、申報材料與審核推薦要求
(一)個人信息
申報人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網絡申報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上傳、提交申報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所有證明材料原則上應提供原件掃描件,內容清晰完整、正向。如缺少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5)中標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
使用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高技能人才的申報人,或掛牌督戰縣“雙定向”職稱申報的人員,請注意勾選相應選項。
1.學歷情況由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個人檔案、教育部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不再要求提供學歷證明材料。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2.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能夠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職稱證書材料;如不符合上述情況,則應予以提供。
工程領域職業資格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網絡申報系統中未能數據獲取的,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有多個資格證書信息的,請注意勾選“是否現任資格”。
3.繼續教育材料。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及時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tce.gx12333.net/)進行學時登記。申報前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1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應提供相關合格材料。
4.民營企業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工作單位變動的,申報人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由各級職改辦或有關推薦單位核實。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我辦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
(二)輔助材料
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的,申報人填寫《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2)或《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3),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我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2.符合直接申報中級的,申報人應填寫《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申請表》(附件4),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我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3.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材料。
4.其他特殊情形,應根據我辦要求提供相關輔助材料。
(三)評審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情況。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工作簡歷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從取得下一級職稱時填起。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包括項目開始時間、項目內容、本人任何職、證明人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需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并按重要程度分類排序。
2.業績成果情況。業績成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須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對應本人所勾選的評審條件,按照重要程度分類排序,沒有勾選條件的材料一律退回。對具有等待期的課題結題材料,可憑課題立項相關材料先行申報,2022年8月31日前主動聯系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將課題結題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
3.論文、著作材料
⑴論文、著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提供參評論文原則上不超過5篇,論文掃描內容: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及正文有本人排名章節;論著掃描內容:封面、目錄、內容提要及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須同時附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查詢截圖(網址:http://www.nppa.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對應本人勾選的評審條件分類逐項上傳,沒有勾選評審條件的材料一律退回。對具有等待期的論文發表材料,可憑用稿通知先行申報,2022年8月31日前上月底前主動聯系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將論文公開發表的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
⑵根據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指具有較大決策參考價值的肯定性批示,下同)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2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0.5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2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5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公開發表論文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決策咨詢類信息被不同類別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獲得領導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標準計,不累計。以上文件規定的決策咨詢類信息不含部門信息刊物或專項工作信息。國家權威期刊報刊在職稱評審工作中的效力不低于核心期刊。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二)審核推薦要求
1.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審核推薦單位要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審議推薦小組進行審議后,在申報系統中下載模板并據實填寫審議推薦意見,經審議推薦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在系統內上傳原件掃描件。審議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學術技術水平、業績成果、考評情況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
單位對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明確是否同意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或審議不通過,單位沒有出具推薦意見或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單位不得推薦。
2.主管部門審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3.職改部門審核審查
⑴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⑵工作經歷和身份性質由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職改辦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
五、評審時間和收費
(一)評審時間
1.2022年5月下旬前印發年度評審部署文件。
2.2022年7月15日24:00時前為個人準備材料和各單位收集、審核、答辯、審議、公示、報送材料階段,個人申報截止時間至6月30日24:00時前,單位報送截止日期為7月15日24:00時前,逾期網絡申報系統停止接收。
3.2022年7月31日24:00時前為各級職改部門審核、報送我廳職改辦審核階段,逾期網絡申報系統停止接收。
4.2022年7月31日24:00時前為申報材料退回修改階段,逾期網絡申報系統停止接收。
5.2022年8月1日-10月30日為我廳職改辦匯總、審核材料和評審、復核、二次公示、評審結果確認與報批備案階段。對公示無異議的評審結果按評審批復權限進行批復,其中高級職稱評審結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批復,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官網專欄主動公開。
(二)評審收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規定執行:高級38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申報人初審通過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在“費用管理”頁面自行交費、開具發票,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職稱申報。
六、其他評審相關事宜
(一)申報人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官網(網址:http://sthjt.gxzf.gov.cn)“信息公開—人事教育—職稱評審”欄目查閱評審工作通知、相關評審條件、評審公示信息,及下載有關附件。
(二)職稱評審統一使用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評審,平臺設有“幫助中心”指引完成填報、審核、報批等工作。申報人及所在單位登錄申報系統(網址:http://my.gxrczc.com)進行網上申報、審核推薦;各級職改部門登錄申報審核系統(網址:https://zgb.gxrczc.com/login)審核推薦報送。申報期間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各級職改部門負責人應在線關注申報進程,及時辦理反饋信息,因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各級職改部門未及時辦理反饋意見導致的后果,情況核實后由該事項具體責任人承擔。
(三)存檔評審表已實行個人客戶端下載打印,不再發放紙質評審表,由申報人自行交至其所在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存檔。下載評審表路徑從“職稱評審—下載評審表”辦理。
七、紀律要求
(一)加大制度執行力度。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加強職稱誠信管理,各級職改部門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本領域范圍內的問題通報,對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個人申報材料造假的,嚴格按照現行誠信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查處力度。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職改辦地址:南寧市佛子嶺路16號自治區生態環境廳1407室,郵編:530028,電話:0771-5713431(兼傳真)、5303485。
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771-5505013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二維碼掃描查閱:
附件1: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技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5號).pdf
附件2: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doc
附件3: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doc
附件4: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申請表.doc
附件5: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申報材料清單.xlsx
附件6:中直駐桂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doc
附件7:中直駐桂或外省單位委托評審模板.docx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20日
附件下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