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桂林市建筑工程系列 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0年度桂林市建筑工程系列
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市職辦〔2020〕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0年度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申報范圍、對象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廣西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以下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1.在桂林市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勞動)關系。
2.不在桂林市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桂林或人事檔案托管在桂林市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年以上的。
3.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由自治區有關單位文件明確設有過渡期的單位)。
4.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
1.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職改辦《關于規范無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4〕64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國家機關分流或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無職稱申報限于副高級(含)以下職稱。
2.破格申報應符合所申報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為破學歷或資歷,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3.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須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無職稱申報按規定需提供企業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證明或事業單位入編(聘任合同)等證明材料。
4.單位及主管部門、各級職改辦應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二、申報評審條件
1.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7〕34號)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
2.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要求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4號)精神,2020年建筑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三、申報途徑
1.桂林市內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
2.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性質,應按照編制管理關系確定,不得以兼職或協會成員等相關人員身份申報。
3.中直、區直駐桂林的單位或外市駐桂林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同一年度不得多種渠道申報。如選擇通過桂林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的,由該單位所屬的中直、區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市駐桂企業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就駐桂林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并報桂林市職改辦備案后方可申報。
4.外市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條件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到桂林市評審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由申報人所屬市級職改管理部門出具委托材料,并經我市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推薦到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級評審委員會評審。
5.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6.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度申報評審兩個及以上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兩個及以上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四、申報程序與材料
申報人通過網絡化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提交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單位主管部門、各縣職改辦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改辦審核,報桂林市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級評審會參評。
(一)個人填報
1.申報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申報系統(https://my--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進行網上申報,選擇桂林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級評審會或者桂林市建筑工程系列初級評審會,具體申報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參閱“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操作說明(個人版)”。申報人需關注系統審核反饋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因申報人未能及時將各級職改部門退回的申報材料完善后上報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
2.個人基本信息
申報人按系統規定模塊及提示要求如實填寫上傳材料,并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出承諾,簽署承諾書。所有申報材料原則上應提供原件掃描件,上傳材料內容必須清晰可見、相關附件材料必須是正面向上。錄入的個人照片須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
3.學歷證書材料
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評人員學歷真實性由單位負責核實。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及自由職業參評人員,教育部學信網能夠查詢到學歷的不再提供學歷證書相關材料,由申請人所在或推薦單位根據學歷證書編號等信息在學信網上予以核實,將查詢結果截圖上傳至“學歷情況”欄目指定位置;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4.下一級職稱證書材料
下一級職稱證書通過在線審驗能夠實現查詢共享的,或其下一級職稱證書屬所申報評委會所在系列(行業、單位)頒發的,均不需要提供職稱證書材料,僅需提供職稱證書編號等查詢基本信息:在“個人基本信息”欄目完成姓名、身份證號錄入后,點擊“查詢”,可在“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欄目內自動生成證書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況,則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下一級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5.繼續教育材料
專業技術人員應在遞交申報材料前完成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以及政府人社部門規定的2020年度公需科目學習任務(公需科目網站http://ptce--gx12333--net.proxy.guilin.gov.cn/)。由政府人社部門規定的公需科目無需提供紙質證明,在完成個人基本信息錄入后,點擊“查詢”,可在“繼續教育情況”欄目自動生成考試合格證明提示。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應提供相關合格材料。
6.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情況
(1)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應符合廣西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相關評審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申報中級,必須是取得初級職稱以后),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
(2)在期刊發表的論文(掃描上傳到指定位置)必須同時附上該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對文章清樣、錄用證明等均無效。
(3)論文發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計為參評論文。公開發行期刊可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站進行查詢。
(http://www--sapprft--gov--cn.proxy.guilin.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
7.主要經歷
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經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
8.工作業績要求
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
9.年度考核情況
由單位如實填寫申報者年度考核情況,不再需要申報者個人提供年度考核表。
10.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1)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申報人員的身份及工作經歷,由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通過數據共享核驗等方式進行校驗,不再需要個人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如無法通過數據共享進行核驗的,申報人應將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評委會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
(2)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經申報評委會所在系列(行業、單位)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無需提前單獨審批。
(3)申報人身份證號碼應正確填寫,因申報人填寫錯誤導致共享數據及關聯材料無法查詢或印證的,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的身份證號不一致,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姓名、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4)無職稱申報的,申報人應填寫《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2),寫明符合破格或無職稱申報的依據,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到網絡系統的指定位置,由主管部門和系列評審會在網絡化審核推薦時予以審核。
11.
申報材料清單
(1)申請無職稱或破格材料。申請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的,需提交滿足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2)戶籍證明材料。如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且出現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3)學歷證書材料。民營企業、社會組織人員申報,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4)下一級職稱證書材料。下一級職稱證書通過在線審驗無法實現查詢共享的,需提供現有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5)民營企業、社會組織人員申報,如系統共享數據無法自動識別其社保繳納情況應提供申報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清單的原件掃描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6)繼續教育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7)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材料(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8)工作業績材料。
如缺少注明“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其申報材料不予提交評委會。
(二)單位審核推薦
1.
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申報審核,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政府所屬的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對自由職業者的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
2.各單位的審核責任人,登錄網絡申報系統(https://dw--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對本單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審核推薦,具體操作方式可參閱“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操作說明(單位版)”。采取“接收一個,審一個,上報一個”的方式,在完成本單位的每一位申報人員的材料審核后,即可提交上一級主管單位職改部門,無需批量報送。審核工作要隨時關注本單位申報人員的材料被退回的情況,并督促申報人員按要求完善申報材料后再次上報。
3.各單位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把關并予以查詢核實,并在申報系統中如實填寫核實結果,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將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評審條件規定的材料推薦上報,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處理。如申報人辦理檔案托管的,申報人所在單位與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的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檔案,并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評審表、學歷證書、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各單位應認真按照評審程序審查、組織審議推薦,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各單位的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5人或7人組成,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參加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應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
(三)主管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四)職改部門審核
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等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和破格申報的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核驗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及自由職業等申報人員的身份及工作經歷。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自由職業申報人員近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應不以任何單位名義繳納過社保。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評委會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
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報送程序
1.申報人所在單位按照管理權限上報單位主管部門、縣(區)職改辦、市建筑工程系列職改辦、市職改辦。具體報送程序如下:
(1)市直各單位→主管部門(需主管部門在申報系統單位版自行注冊,企業可跳過此步)→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桂林市職改辦。
(2)各縣(區)各單位→各縣(區)主管單位(需主管部門在申報系統單位版自行注冊,企業可跳過此步)→各縣(區)職改辦→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桂林市職改辦。
五、評審時間安排及收費標準
(一)評審時間安排
1.申報準備階段:2020年6月-7月為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準備和申報階段,以及單位審核推薦階段。
2.報送審核階段:2020年7月為各單位、主管部門、縣區職改辦收集、審核、公示、審議、推薦材料階段。
3.接收材料階段: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2020年8月10日24時網絡申報系統停止接收新的申報材料。申報人員應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及時申報,盡量在審核階段前提交申報材料,預留足夠的修改完善材料時間。審核階段申報人員應及時關注申報平臺,如材料不合格被退回,應及時補充完善并重新提交。因申報人未能及時將職改部門退回的申報材料完善后重新上報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4.評審階段:11月底前完成。
(二)收費標準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評審費收費標準為:初級15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本次評審采取網上繳費的方式,市建筑工程系列職改辦對材料審核通過后方可繳費。7月15日將在申報系統開通繳費通道,通過審核的申報人員應盡快繳費。
六、其他
本通知可在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通知公告欄查詢。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下載:
附件1:桂職辦〔2017〕34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
附件2: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附件3:學籍檔案查檔證明(范本)
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7月1日
附件2
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
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 | 所學專業 | |||||
現從事專業 | 專業技術 工作年限 | 擬申報職稱 | ||||
申 請 理 由 | ||||||
單 位 審 核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廳局 人事 職改 部門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系列 職改 部門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學籍檔案查檔證明(范本)
張三, 男 , 1985年 08月 02日出生,身份證號:452723198508020000 ,其人事關系(檔案)委托(由)我單位(機構)管理,檔案號為: 77024 。
根據本人人事檔案記載:
第一學歷(學位): 本科 學歷,學士學位, 2008年07月畢業于武漢科技大學,建筑學專業。
第二學歷(學位):研究生 學歷,碩士學位, 2011 年 1 月畢業于廣西大學, 工商管理 專業。
………………………………
特此證明。
檔案托管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注:如存在多個學歷(學位)的,所查詢的學歷學位證明應與申報材料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