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改辦,市直各系列職改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1〕14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廣西職稱相應系列或專業申報條件的以下人員均可申報:
1.在桂林市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2.在桂林市外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桂林或人事檔案托管在桂林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年以上的。
(二)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符合規定學歷、資歷要求的,可直接申報副高及以下職稱。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試行)》(桂職改〔2018〕1號)規定直接評審高級職稱。海外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未取得職稱直接申報中初級職稱的,應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推薦評審認定辦法(試行)》(桂人社發〔2017〕35號)第二章第八條有關規定。
(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四)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途徑
1.申報人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已在桂林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可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后,通過各級人才市場推薦申報。在我市影視、美術、動漫、工藝美術、文學創作等專業領域取得行業認可成果的自由職業者,可由政府所屬的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2.中直駐桂林單位或外省駐桂林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如選擇通過桂林相應評委會申報的(由桂林發文發證),由該單位所屬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駐桂林企業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1),并報相應評委會所屬職改部門備案后方可申報。
3.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4.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
5.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應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后及時轉評職稱。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二)申報材料
1.個人信息。申報人按申報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上傳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學歷情況由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個人檔案、教育部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能夠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職稱證書材料。如不能獲取共享數據,則需要提供職稱證書材料。
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及時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ptce--gx12333--net.proxy.guilin.gov.cn/)進行學時登記。申報前需完成規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0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本行業繼續教育任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工作經歷和身份性質由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自由職業申報人員從申報當月起往前6個月應不在任何單位繳納社保。
2.輔助材料。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2)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證明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應根據評委會要求提供相關輔助材料。
(三)實行職稱申報材料“清單制”
各系列主管部門需對照自治區對應系列部署文中申報材料清單,列明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申報材料清單應列入各系列部署文中一并印發,原則上不得要求申報人提供清單以外的材料。
三、審核推薦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申報材料,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政府所屬的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對自由職業者的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
2.各單位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原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屬于檔案托管的,所在單位和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
3.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補充公示。公示或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4.各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審議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對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各單位應在出具推薦意見前組織面試答辯,并在面試答辯的基礎上提出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明確是否同意推薦。單位面試答辯專家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審議推薦小組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或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各單位不得推薦。自由職業者由推薦單位填寫推薦意見,面試答辯及有關程序由推薦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主管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職改部門審核
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評審組織要求
(一)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限。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評審權限在下放6個城區的基礎上,今年繼續下放至11個縣(市),由各縣(市)職改辦組建各自中級評委會,負責轄區內中小學教師申報中級職稱的評審工作。
(二)規范評審組織。各級各系列評審委員會應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文件規定開展評審工作,各中級評委會還要貫徹落實《關于完善中級職稱評審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市職辦〔2019〕13號)等文件規定。各系列、各級評委會不得自行設定資格名稱、更改評審條件和降低評審標準。
(三)注重把握評審質量。要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堅持以評審質量為核心,合理確定評審通過標準。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充分考慮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崗位空缺情況。
(四)在部分系列探索實行交叉評審。各縣(市、區)、各系列職改辦可結合本地、本系列評審特點,探索中初級職稱異地交叉評審。
(五)加強評委庫建設和評審專家培訓。評委庫實行動態調整,各級評委會所在系列職改辦應按規定及時開展評委庫組建、調整等相關工作。各級評委會開評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評審專家的培訓。
(六)評審時間安排。
1.申報準備階段:2021年5月至6月為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準備和申報階段。
2.報送審核階段:2021年6月至7月為各單位、各系列人事(職改)部門收集、審核、公示、審議、呈報材料階段。
3.接收材料階段:
中級:各系列接收、匯總、審核材料的時間由各系列自行確定,并報市職改辦備案。
高級:2021年7月20日-7月28日,市職改辦接收審核高級工程師申報材料;8月23日-9月3日,市職改辦接收審核中小學教師系列副高級申報材料;9月13日-9月22日,市職改辦接收審核衛生系列副高級申報材料;9月29日-9月30日,市職改辦接收審核中職教師系列副高級申報材料。過期不予受理。
報自治區各系列評審高級職稱的,應按自治區各系列要求的時間及時送市職改辦審核推薦。
4.組織評審階段:
(1)高級職稱評審。11月底之前完成工程、衛生、中小學教師、中職教師系列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2)中級職稱評審。中級各系列評委會評審時間由各縣(市、區)、各部門自行安排,原則上應在11月中旬前完成評審工作。
(3)初級職稱評審。各系列初級評委會應在8月至11月完成評審工作。
各高、中、初級評委會聯系方式見附件2、附件3。未批準建立或未備案的高、中、初級評委會不得開展評審工作。
各縣(市、區)、各系列職改辦要根據以上要求,確定本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安排,于6月10日前將評審部署文件報送市職改辦備案(電子郵箱:rsjzjk@guilin.gov.cn),并通過在本單位網站等多種形式對外發布。
五、評審結果的審核報送及確認(備案)
(一)各中、初級評審委員會所屬相應職改辦承擔評審結果真實有效的主體責任。在本系列初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完成后,中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完成并報市職改辦集中審核后,要及時將評審結果以本縣(市、區)、系列職改辦名義對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對公示無異議的中級職稱評審結果,應在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報市職改辦確認;對公示有異議的,可根據核實進度分批報送。
(三)及時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各級職改部門應當于評審結果確認文件下發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
六、落實有關文件要求
(一)落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根據信息管理有關規定,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已將決策咨詢類信息納入評審條件的相關系列(行業),可按評審條件規定執行。
(二)關心關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激勵政策繼續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各部門要做好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的政策宣傳和申報評審服務。各系列評委會在評審過程中可對企業參評人員單獨確定評審通過率,也可根據參評情況單獨建組評審。
規范暢通民營企業申報途徑。民營企業原則上按照屬地原則參加職稱評審,也可選擇參加自治區民營企業相關評委會評審,同一單位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須統一申報途徑(自治區或桂林市)。檔案托管在桂林市各級人才市場的,可參加桂林人才服務中心職改辦組織的相關評審工作。各地要做好屬地民營企業參加職稱評審服務工作,加強民營企業申報途徑的審核把關。
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核驗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申報人員的身份性質及工作經歷。申報人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由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核實。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職改辦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
(四)暢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做好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服務工作。不將學歷、論文、外語、計算機作為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在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等領域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可以作為申報相應系列職稱的條件。具體對應關系為: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助理級職稱;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副高級職稱。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應在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他條件按照相應系列評審條件規定執行。
七、推進職稱信息化建設
(一)規范職稱評審系統。全市職稱評審統一使用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評審。各系列評委會通過年度職稱工作部署會、在線直播培訓、發放操作手冊和培訓視頻教材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系統功能使用培訓。
(二)推行職稱電子證書。完善職稱電子證書的辦理流程,加強系統協調,推進信息安全。按分級管理原則強化職稱電子證書發行責任。
(三)加強歷史職稱證書及評審數據歸集和證書審驗。各職稱證書批準機關要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依托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按時限完成歷史職稱證書數據的在線審驗工作。2021年6月底完成2010年至今的職稱證書審驗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2009年以前的歷史職稱證書審驗工作。
2019年及以前取得高、中、初級職稱但尚未進行在線審驗的,請及時登陸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證書在線核驗”欄目進行在線審驗。
八、評審收費標準
職稱評審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收取,即初級15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副高級380元/人次、正高級450元/人次。
九、紀律要求
(一)加強職稱誠信管理。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各級評委會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各級職改部門、評委會和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本領域范圍內的問題通報,問題通報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指標納入每年工作情況評估。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個人申報材料造假的,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誠信管理制度,逐步實現職稱失信情況全區數據共享。
(二)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查處力度。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個人/單位辦理業務登錄網址:
https://www--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splash
技術客服電話:0771-5505013
附件:1.中直駐桂林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2.桂林市高、中級評審委員會設置一覽表
3.桂林市初級評審委員會設置一覽表
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中直駐桂林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適用于在我市參加評審并由我市發文發證情形)
關于同意XXX單位(XXX同志)參加桂林
XXX系列XXX職稱評審的函
桂林XXX系列職改辦:
對整個單位:XXX單位屬我單位所屬駐桂林單位,鑒于我單位暫未設置XXX評審專業/尚未組建XXX系列XXX職稱評委會,同意該單位在桂林參加XXX系列XXX專業職稱評審,并請代為發文發證。今后如無變換,均按此執行。
對個人:我單位XXX同志,擬申報XXX系列XXX專業職稱評審,鑒于我單位暫未設置XXX評審專業/尚未組建XXX系列XXX職稱評委會,同意其在桂林參加XXX系列XXX職稱評審委員會,并請代為發文發證。
請予大力支持為盼!
中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外省業總公司、集團人力資源部門
XXXX年X月X日
附件2:
桂林市高、中級評審委員會設置一覽表
序號 | 評委會名稱 | 主管單位 | 辦公電話 | 評審范圍對象 | 評審資格名稱 |
1 | 工程系列桂林市高級評委會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職改辦) | 2831121 | 工程技術人員 | 高級工程師 |
2 | 中小學教師系列桂林高級評委會 | 中小學、幼兒園、教研機構等人員 | 中小學高級教師 | ||
3 | 衛生系列桂林市高級評委會 | 衛生醫療機構人員 | 副主任醫師(藥師、技師、護師) | ||
4 | 中職教師系列桂林高級評委會 | 中職教師 | 高級講師 | ||
5 | 新聞系列中級評委會 | 市委宣傳部 | 2869313 | 從事新聞編輯等專技人員 | 記者、編輯 |
6 | 播音系列中級評委會 | 從事電臺、電視等播音工作的人員 | 一級播音員 | ||
7 | 社科系列中級評委會 | 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員 | 助理研究員 | ||
8 | 檔案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檔案局 | 2848105 2848660 | 從事檔案研究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 | 館員 |
9 | 黨校系統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委黨校 | 7792303 | 黨校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的人員 | 講師 |
10 | 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教育局 | 2823517 | 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11 | 實驗系列中級評委會 | 各類實驗人員 | 實驗師 | ||
12 | 中專教師系列中級評委會 | 中等專業學校、職業學校 | 講師 | ||
13 | 工程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2818605 | 從事機械、電子、醫藥、化工等人員 | 工程師 |
14 | 工程系列民營中級評委會 | 民營企業中從事專技工作的人員 | 工程師(民營企業) | ||
15 | 職工教育系統中級評委會 | 從事職工教育教學的人員 | 講師 | ||
16 | 工藝美術系列中級評委會 | 從事藝術設計類的專技人員 | 工藝(染織設計、服裝設計工藝)美術師 | ||
17 | 公證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司法局 | 5582551 | 從事公證工作的專技人員 | 三級公證員 |
18 | 律師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司法局 | 2817845 | 從事律師工作的專技人員 | 三級律師 |
19 | 技工學校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2803249 2822542 | 技工院校教師 | 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 |
20 | 工程系列建筑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住房 城鄉建設局 | 2820295 2896160 | 從事建筑、交通、公路、市政、城市規劃、勘察、設計等專技人員 | 工程師 |
21 | 農業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農業 農村局 | 2823646 | 從事農業技術、畜牧、獸醫、水產、 農機等專技人員 | 農藝師、獸醫師、畜牧師 |
22 | 圖書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2165566 | 從事圖書管理專技人員 | 館員 |
23 | 文博系列中級評委會 | 從事、文物、博物等專技人員 | 館員 | ||
24 | 藝術系列中級評委會 | 從事藝術專技人員 | 三級演員(演奏員、美術師)、舞臺技師等 | ||
25 | 群文系列中級評委會 | 從事群眾文化專技人員 | 館員 | ||
26 | 體育系列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體育局 | 2827557 | 從事體育訓練教學的人員 | 一級教練 |
27 | 工程系列人才服務中心中級評委會 | 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 | 2823602 | 檔案托管在人才市場的工程專技人員 | 工程師(民營企業) |
28 | 工程系列高新區中級評委會 | 高新區管委會 | 2260008 | 高新區轄區內從事機械、電子、醫藥、化工、環保等專技人員 | 工程師 |
29 | 中小學教師系列靈川縣中級評委會 | 靈川縣職改辦 | 6816083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0 | 中小學教師系列全州縣中級評委會 | 全州縣職改辦 | 4817631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1 | 中小學教師系列興安縣中級評委會 | 興安縣職改辦 | 6218723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2 | 中小學教師系列永福縣中級評委會 | 永福縣職改辦 | 2221095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3 | 中小學教師系列陽朔縣中級評委會 | 陽朔縣職改辦 | 8822851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4 | 中小學教師系列灌陽縣中級評委會 | 灌陽縣職改辦 | 4216528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5 | 中小學教師系列龍勝縣中級評委會 | 龍勝縣職改辦 | 7515700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6 | 中小學教師系列資源縣中級評委會 | 資源縣職改辦 | 4366983 4366636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7 | 中小學教師系列平樂縣中級評委會 | 平樂縣職改辦 | 6976252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8 | 中小學教師系列荔浦市中級評委會 | 荔浦市職改辦 | 7214977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39 | 中小學教師系列恭城縣中級評委會 | 恭城縣職改辦 | 8222219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40 | 中小學教師系列臨桂區中級評委會 | 臨桂區職改辦 | 5589179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41 | 中小學教師系列象山區中級評委會 | 象山區職改辦 | 2153809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42 | 中小學教師系列秀峰區中級評委會 | 秀峰區職改辦 | 8993302(人社)2800205(教育)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43 | 中小學教師系列疊彩區中級評委會 | 疊彩區職改辦 | 8983720(人社)8997096(教育)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44 | 中小學教師系列七星區中級評委會 | 七星區職改辦 | 2183606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45 | 中小學教師系列雁山區中級評委會 | 雁山區職改辦 | 3552396 | 轄區內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等 | 一級教師 |
附件3:桂林市初級評審委員會設置一覽表
序號 | 備案單位 | 評審系列 | 聯系電話 | 序號 | 備案單位 | 評審系列 | 聯系電話 |
1 | 靈川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文化、工程、教育 | 6816083 | 13 | 象山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教育 | 2153809 |
2 | 全州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工程、教育 | 4817631 | 14 | 秀峰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教育 | 8993302(人社)2800205(教育) |
3 | 興安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教育、農業、工程 | 6218723 | 15 | 疊彩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教育 | 8983720 |
4 | 永福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工程、農業、教育 | 2221092 | 16 | 七星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工程、教育 | 2183606 |
5 | 陽朔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工程、教育 | 8822851 | 17 | 雁山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教育 | 3552396 |
6 | 灌陽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工程、教育 | 4216528 | 18 | 桂林市自然資源局 | 工程 | 2829313 |
7 | 龍勝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文化、工程、教育 | 7515700 | 10 | 桂林市水利局 | 工程 | 2814220 |
8 | 資源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文化、工程、教育 | 4366983、4366636 | 20 | 桂林市林業和園林局 | 工程 | 13481390108 |
9 | 平樂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工程、教育 | 6976252 | 21 | 廣西盛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工程 | 15277333489 |
10 | 荔浦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工程、教育 | 7214977 | 22 | 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 | 工程 | 2616367 |
11 | 恭城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藝術、工程、教育 | 8222219 | 23 | 市政工程總公司 | 工程 | 3902344 |
12 | 臨桂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 農業、工程、教育 | 5589179 | 24 | 桂林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 | 工程 | 2825609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