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桂林市工程系列 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市職辦〔2021〕4號
關于開展2021年度桂林市工程系列
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市工程系列職改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1〕14號)和《關于開展2021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工經職辦〔2021〕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工程系列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桂林市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勞動)關系,符合廣西工程系列副高級職稱申報條件的在職人員;在桂林市外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其戶口在桂林或人事檔案托管在桂林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年以上的在職人員,可按規定申報。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二)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
1.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符合規定學歷、資歷要求的,可直接申報副高及以下職稱。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試行)》(桂職改〔2018〕1號)規定直接評審高級職稱。海外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無職稱申報的,申報人應填寫《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1),并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
2.破格申報應符合工程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為破學歷或資歷,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3.破格申報均應在申報前,按規定須達到破格申報相關條件。申報人應填寫《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2),經單位核實蓋章后,上傳到系統指定位置,隨同申報材料逐級審批,無需提前審批。
(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四)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按照自治區職改辦《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21〕29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交通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30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廣播電視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0〕46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住房城鄉建設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0〕56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自然資源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4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9〕35號)等工程系列各行業評審條件有關的規定執行。
(二)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3個領域不在其內。
(三)根據《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5號)文件精神,工程技術人才取得文件中所規定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副高職稱評審。
(五)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六)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區外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后辦理轉評職稱的,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七)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三、個人申報、推薦審核、報送材料的程序
個人填報資料后經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查推薦,單位主管部門、各縣(市、區)職改辦和市工程系列職改辦審核,報桂林市工程系列高級評審會參評。
(一)個人填報
1.申報系統。申報工程系列桂林市高級評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登陸申報系統(https://my--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login)進行網上申報,具體申報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參閱網頁上的鏈接《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操作說明(個人版)》。申報人需隨時關注系統審核反饋消息,如申報材料被退回,應及時根據反饋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上報。逾期未補充上報的,視為放棄申報。
2.填寫個人信息。申報人應在系統中選擇“工程系列桂林市高級評審會”,按系統規定模塊如實填寫、上傳、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如缺少《自治區工程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中標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以清晰為準,照片人物不能扭曲變形。使用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高技能人才的申報人員,請注意勾選相應選項。
3.學歷情況。學歷情況由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個人檔案、教育部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4.現職稱證書。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能夠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職稱證書材料;未實現匹配的,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下一級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5.繼續教育情況。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及時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鏈接:http://ptce.gx12333.net/)進行學時登記。申報前需完成規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0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本行業繼續教育任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社保證明。民營企業、社會團體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此項可通過數據共享核驗等方式進行校驗,不需個人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申報人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
7.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情況。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經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
8.工作業績情況。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對具有等待期的課題結題材料,可憑課題立項相關材料先行申報,并于開評月的上月月底前將課題結題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市職改辦。
9.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情況。論文、著作情況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
(1)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應符合廣西工程系列相關評審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如中級申報副高級,必須是取得中級職稱以后),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提供參評論文原則上不超過5篇。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須同時附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及該期刊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網址鏈接http://www--nppa--gov--cn.proxy.guilin.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上的查詢結果截圖。對具有等待期的論文發表材料,可憑用稿通知先行申報,并于開評月的上月月底前將論文公開發表的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
(2)根據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職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2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0.5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2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5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公開發表論文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決策咨詢類信息被不同類別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獲得領導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標準計,不累計。以上規定的決策咨詢類信息不含部門信息刊物或專項工作信息,折算論文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
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二)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申報工作。明確審查責任人,簽署承諾書(須單位蓋章并上傳到系統指定位置),明確審核責任。
2.各單位審核責任人需登陸網絡申報系統(http://dw--gxrczc--com.proxy.guilin.gov.cn/),對本單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審核,具體操作方式可參閱系統網頁上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操作說明(單位版)》。采用“接收一個,審核一個,上報一個”的方式,在完成本單位的每一位申報人員的材料審核后,即可提交上一級主管部門,無需批量報送。審核工作中,要隨時關注本單位申報人員的材料被退回的情況,并督促申報人員按要求完善申報材料后再次上報。
3.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原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嚴禁將弄虛作假、不符合評審條件規定的材料推薦上報,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處理。對論文登載刊物公開發行情況,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從業機構和產品查詢欄目檢索核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屬于檔案托管的,所在單位與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的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
4.審核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證書、現有職稱證書、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材料、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著作、論文等材料;申報材料清單中注明“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如有缺少,不得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未按上述要求進行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提交上一級職改部門。
5.各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審議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推薦意見經審議推薦小組組長簽字后,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各單位(部門)的審議推薦小組,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5人或7人組成,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參加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應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對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各單位應在出具推薦意見前組織面試答辯,并在面試答辯的基礎上確定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明確是否同意推薦;單位面試答辯專家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審議推薦小組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或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各單位不得推薦;未經答辯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提交上一級職改部門。
(三)主管部門審核。
申報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所屬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四)職改部門審核審查及報送程序
1.申報者所在單位按照管理權限上報單位主管部門、縣(市、區)職改辦、市工程系列職改辦、市職改辦。報送程序如下:
(1)市直各單位→主管部門(需主管部門在申報系統單位版自行注冊,企業可跳過此步)→桂林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桂林市職改辦。
(2)各縣(市、區)單位→各縣(市、區)主管部門(需主管部門在申報系統單位版自行注冊,企業可跳過此步)→各縣(市、區)職改辦→桂林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桂林市職改辦。
2.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3.各級職改部門應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核驗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社會團體等申報人員的身份及工作經歷。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職改辦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關規定查處。
四、時間安排
(一)2021年7月印發年度評審部署文件。
(二)2021年6-7月為個人準備、提交材料階段。7月19日前,個人提交申報評審材料,單位審議答辯,公示申報人評審材料,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工信局職改辦。
(三)2021年7月20日至28日為市職改辦審核申報材料階段。7月28日17:00時網絡申報系統停止接收新的申報材料。申報人員應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及時申報,盡量在審核階段前期提交申報材料,預留足夠的修改完善材料時間。申報人員應及時關注申報平臺信息,如材料不合格被退回,應及時補充完善并重新提交。因申報人未能及時將職改部門退回的申報材料完善后上報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五、評審收費
(一)網上交費。當申報材料顯示“初審通過”,請前往個人賬戶“費用記錄”頁面網上交費。若交費結束后顯示“未交費狀態”,說明交費未成功,請在交費規定時間內及時交費。
(二)收費標準:評審收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收取,即副高380元/人次。網上初審通過后一次性交清。
六、其他評審相關問題
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附件:
1.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2.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3.自治區工程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9日
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9日印發
附件1
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
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 | 所學專業 | |||||
現從事專業 | 專業技術 工作年限 | 擬申報職稱 | ||||
申請 理由 | ||||||
證明 材料 清單 | ||||||
單位 審批 意見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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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
畢業時間 畢業學校及專業 | 現工作 單位 | |||||||||
現專業技術資格及取得時間 | 擬申報 職稱名稱 | |||||||||
破格 申報 理由 | ||||||||||
證明 材料 清單 | ||||||||||
單位 審批 意見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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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
廣西工程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 ||||||||||
材料類型 | 材料內容 | 材料要求 | 備注 | |||||||
基本通用條件 | 1.學歷學位證書材料 | 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 ||||||||
無職稱申報人員應提供材料 | 1.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 原件掃描件,如提供復印件應由單位標注“與原件一致”、日期并加蓋公章 | 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 |||||||
破格申報人員應提供材料 | 1.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 原件掃描件,如提供復印件應由單位標注“與原件一致”、日期并加蓋公章 | 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 |||||||
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應提供材料 | 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證明材料 | 原件掃描件,如提供復印件應由單位標注“與原件一致”、日期并加蓋公章 | 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 |||||||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材料 | 按評審條件要求準備相應輔助證明材料 | 原件掃描件,如提供復印件應由單位標注“與原件一致”、日期并加蓋公章 | 必備條件 | |||||||
論文、著作條件 | 按評審條件要求準備相應輔助證明材料 | 刊物封面、目錄、主要內容、刊物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的查詢截圖 | 必備條件 |